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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公安分局以“十个不准”确保元旦春节风清气正

发布日期:2018-01-02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兖州区纪委 字号:[ ]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纪委和上级公安机关有关部署,进一步推进公安机关纪律作风建设,确保广大公安民警度过一个风清气正、欢乐祥和的元旦、新春佳节,元旦前夕,区公安分局重申纪律规定,以严守“十个不准”扎实推进节日期间正风肃纪工作。

分局纪委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督促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和广大公安民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和各项纪律规定,严守“十个不准”:不准违规公款吃喝,公款购买酒类、年货节礼、台历贺卡等;不准酗酒滋事、公务接待饮酒;不准接受下级单位以年底汇报工作为由的走访、宴请、送礼;不准在部门和单位之间相互宴请;不准在出差、调研期间接受宴请、收受土特产;不准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或旅游、娱乐等活动安排;不准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不准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不准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不准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以及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

分局纪委认真督促基层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将节日期间正风肃纪工作抓紧抓实。明确要以“十个不准”为重点,紧盯“四风”新动向,采取明察暗访、交叉检查等方式,及时发现、迅速治理隐形变异的违规问题,形成有力震慑。坚持以零容忍态度严查快处顶风违规违纪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代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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