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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日期:2017-12-05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兖州区纪委 字号:[ ]


? ? 长春市纪委监察局日前通报了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具体规定典型问题。

  1.二道区司法局原局长丁日辉等人公款旅游问题。2015年11月,二道区司法局时任局长丁日辉等在赴海口参加业务培训期间,接受主办方安排在海口、三亚、琼海等地游览,违规公款支付旅游费用。丁日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宽城区园林管理处原党支部书记、处长张利强,党支部副书记郑欣公款旅游问题。2016年11月,张利强、郑欣利用到遵义市参加行业年会之机,在当地报名参加“遵义半日游”活动并在单位报销旅游费用,二人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张利强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郑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双阳区林业局原副局长王景琨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6年2月,王景琨收受木材商于某等人所送的礼金1万元,后返还于某5000元,余款用于个人消费。王景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农安县烧锅镇农机技术推广站站长张国山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手机问题。2015年8月,张国山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农安县立军农机专业合作社王某所送的价值2000余元三星手机一部。张国山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5.榆树市大坡镇原党委书记肖刚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2015年5月至2016年4月期间,榆树市大坡镇时任党委书记肖刚先后多次往返大连市看病、访亲,违规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差旅费,同时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肖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德惠市农民科技教育中心党支部副书记、副主任申刚违规操办儿子升学宴问题。2017年8月,申刚举办儿子升学宴,招待亲友、同事50余人,违规收受单位同事礼金,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申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长春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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