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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深入纠正“四风”确保文明廉洁过节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2-25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兖州区纪委 字号:[ ]


中共济宁市兖州区纪委 济宁市兖州区监察局

关于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深入纠正“四风”确保文明廉洁过节的通知


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兖州工业园区、农高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区人武部,区委各部委,区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2018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重要指示精神,防止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确保文明廉洁过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元旦、春节期间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关键节点,各级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确保作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要进一步强化党内监督,坚持抓早抓小,对“两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早研究、早部署、早提醒,及时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自觉在思想上自警、行动上自律;要针对“两节”期间可能发生的违规违纪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活动,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既要带头崇廉拒腐,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又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对本系统本单位党员干部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防止违规违纪问题发生,确保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二、严明纪律要求,严守纪律“红线”。党员干部要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新修订的实施细则精神,带头转变作风、纠正“四风”,特别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购物券等;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巧立名目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或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福利;严禁借节日之机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跑官要官。

三、强化监督执纪,严肃责任追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贯穿监督执纪问责的全过程,要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加强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四风”,始终保持严肃执纪、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的高压态势。要进一步创新监督执纪的方式方法,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深挖细查隐形变异“四风”问题线索。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发挥新媒体、新技术、新形式监督作用,形成无处不在的监督网,让“四风”无处遁形。要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对群众举报和明察暗访发现的问题线索严查快办,动辄则咎,绝不手软,绝不姑息。要严格执行《问责条例》,坚持“一案双查”,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致使管辖范围内“两节”期间发生违规违纪问题的,要严肃进行责任追究。要进一步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对节日期间查处的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强化震慑作用,努力营造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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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济宁市兖州区纪委

济宁市兖州区监察局

2017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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